第343章 掠民,掠商,掠官

作者:黑火药 返回目录
    第343章 掠民,掠商,掠官(1/2)

    “商君书之中,其实也有类似的思想,只是商君书的解决之道,至少在我看来,是有些剑走偏锋,另辟蹊径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?商君书总也有类似的说法么?我怎么没注意?”

    “是画策篇,所谓,国之乱也,非其法乱也,非法不用也。国皆有法,而无使法必行之法。国皆有禁奸邪、刑盗贼之法,而无使奸邪、盗贼必得之法,为奸邪、盗贼者死刑,而奸邪、盗贼不止者,不必得。”

    杜萍闻言微微有些诧异,道:“莫非是我读书读错了?这话的意思难道不是说,过去能控制天下的人一定是首先制服他的民众的人。能够战胜强敌的人也一定是首先制服他的民众的人。

    因此制服民众的根本在于控制民众,就像冶炼工人对黄金冶炼的控制,制陶工人对泥土的使用一样,这个根本不坚固那民众就像飞鸟和野兽,有谁能控制他们呢?

    治理民众的根本方式是实行法治。因此善于治理国家的人,就是用法律来遏制民众,而名声和土地就都增加了的意思么?”

    “是这个意思,但本质是一样的,说白了,商君书的思想,同样也是对官僚体系的彻底失望,这一点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,官员,或者说人,固然不可以没有道德,但想靠道德去约束人,使其不贪腐,是不可能的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我的想法,或者说我以为正常的方法,万变不离其中,都是在想方设法的增加贪腐的成本,同时佐以对反腐的雷霆手段,一正一歧,来尽可能的减少官僚体系内部的反贪腐。”

    “商君书做事就太狠了,他也认为贪腐无法抑制,对人性想得极恶,所以法家治国,通篇几乎都不提赏善,而是主张罚恶。”

    你看他后面说:“必得而尚有奸邪、盗贼者,刑轻也,刑轻者,不得诛也;必得者,刑者众也。故善治者,刑不善而不赏善,故不刑而民善。”

    “不刑而民善,刑重也。刑重者,民不敢犯,故无刑也;而民莫敢为非,是一国皆善也,故不赏善而民善。赏善之不可也,犹赏不盗。故善治者,使跖可信,而况伯夷乎?不能治者,使伯夷可疑,而况跖乎?势不能为奸,虽跖可信也;势得为奸,虽伯夷可疑也。”

    “国或重治,或重乱。明主在上,所举必贤,则法可在贤。法可在贤,则法在下,不肖不敢为非,是谓重治。”

    “不明主在上,所举必不肖,国无明法,不肖者敢为非,是谓重乱。兵或重强。或重弱,民固欲战,又不得不战,是谓重强。同固不欲战,又得无战,是谓重弱。”

    杜萍道:“这句话的意思是说,国家治理混乱,不是因为它的法度混乱,也不是因为法度被废弃不用。国家都有法律,但却没有让法律一定实行的办法。”

    “国家虽有禁止邪恶犯罪,对盗贼处以刑法的法令,但却没有使邪恶、盗贼一定能捕获的办法。作邪恶之事、偷盗的人要处死刑,可是犯奸、偷盗的现象却不断发生,这是由于做了坏事不一定能被抓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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