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 我来了(1/2)
傍晚七点,市局的小会议室里,赵国峰副局长正在讲话。
在座的有重案组的人和马志、省厅的高副支队长及段明等人。
赵国峰讲,经过对里屋床上的男尸进行尸检,可以认定死亡原因是头部遭到枪击,一枪从右太阳穴射入,弹头进入口腔,嵌在了牙床上,一枪从右眼射入,穿过枕部,弹头留在了死者枕着的枕头下面。
死亡的时间大约是在十五天以前,确切的时间要过几天才能有结论,死者所在的里屋就是第一杀人现场。
使用的枪支没有找到,两枚弹壳和弹头都已经提取到了,是7.62毫米口径的手枪子弹,现在的“六四”、“七七”手枪就是使用这种子弹。
弹壳、弹头一会儿由省厅的同志连夜带回去做相关鉴定,和我们“5.14枪案”中被盗的枪支,进行弹道等方面的比对。
在里屋的床头柜里,发现了姓名为“孙辉”的男性身份证,我们初步断定,死者就是孙辉,但是具体身份还要进一步核实。
在对现场进行检查时,发现两个特殊情况:
第一,死者的头脸部,死后被人清洗过。在死者嘴里发现三枚用红色线绳穿在一起铜钱,死者的双眼部位,各放有一枚铜钱。
这是某些地区对于死人的一种祭祀方式,祈愿死者能平安入土。
第二,在床头柜里还发现了一个笔记本,上面记载着从去年一月七日开始,至今年的九月二十九日,共计四十一起盗窃案的详细记录,每起案件的发案地点、受害人的性别、所盗窃的财物数目都有记载,其中就有“5.14枪案”和“4.27盗窃案”的详细记录。
这个笔记本上的记录,你们已经核实过了,全部都是被我们统计在侦查范围内的案件,我们统计的一共是四十四起,与笔记本上的有三起出入。
现在基本可以断定,和孙辉一起生活的叫“红玉”的女人,就是这四十一起盗窃案以及杀害孙辉的最大嫌疑人。
现在,距离孙辉被杀害已经过去半个多月,有迹象表明,犯罪嫌疑人已经逃离,下一步就是如何抓获的事情了。
会后,你们要尽快拿出一个方案,制定出来如何确定嫌疑人身份的工作安排。
会后,高副支队长和赵国峰商量,把段明留下配合重案队工作,赵国峰欣然同意。
从市局出来,崔海开车,王宇坐在副驾驶,唐晓棠和段明坐在后座。
巴鲁阁下午的时候头晕的厉害,马志把他送回家了。
回队里的路上,唐晓棠提出,红玉也许还留在平城,从韩峰岳父的描述看,红玉有可能怀孕了,她会不会躲在小诊所里养胎呢?
对唐晓棠这个想法,车里几人争论不休,王宇最后决定,采纳唐晓棠的意见,明天给各单位布置下去,对市里的私人诊所来个大清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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