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0章 有一种才艺,叫做砍人(一)

作者:这江湖,我来过! 返回目录
    第90章 有一种才艺,叫做砍人(一)(1/2)

    陈之初提到,物业上近期会组织一个大型的文艺活动。

    目的就是,为了强化物业和业主间的关系。

    届时,会请些演艺。

    关键是,这陈之初还问我和阿彪,有啥才艺。

    说是只要能过关,都有费用。

    反正不图钱儿,就乐呵乐呵呗。

    这然后还有评奖,如果能评个一、二、三等奖,钱就多些,还发证书。

    有他陈之初在,你唱再滥他也能给你评进去。

    为啥?陈之初和物业老总是兄弟关系。

    有着绝对的权威。

    “大爷的,我俩能有啥才艺。”

    “砍人算不算?”

    阿彪呲着厚嘴唇,半开玩笑地说道。

    我倒是懂些音乐,唱的也凑合。

    但我确实没那心思。

    毕竟咱在江湖上,走的是硬汉路线。

    倒是可以想象,如果阿彪上台去演,那会是怎样一种景象?

    他这副形象,典型的黑社会啊!

    根本都不用做鉴定。

    到时候,会不会有业主送面锦旗:感谢黑社会大哥阿彪先生,为我们献歌一曲……

    哈哈,那场景,肯定绝了。

    不过我不想唱,不代表我不感兴趣。

    我是相当感兴趣啊!

    为别人。

    谁?李真嘛!

    那个在清河邂逅的艺校女生。

    青春美丽,善良,懂事。

    那首菊花台,被她唱的绕梁三日,绕我三生。

    反正这女孩儿,给我的印象超好。

    她和她那些个同学,就喜欢接些演出,赚点零花、生活费。

    也可能是想积累些舞台经验吧。

    我曾答应过李真,如果遇到有甲方或者单位有演出活动,会帮她争取一下的。

    这不,机会就来了?

    “陈经理,不,陈哥。”

    “挑演员定节目这事儿,你真能做主?”

    我试探地朝陈之初问道。

    陈之初狠狠地揪了揪领带,义正辞严地道:“操,必须的嘛!别看我是保安部经理,咱们这物业,哥哥我能当半个家!”

    “噢,那就好。”

    我点了点头,给他倒了一杯酒。

    然后直接道出了我的想法:“是这样的,陈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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