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青山细心的向秦书生汇报工作。
“嗯,很好,这两个事情你要全程抓紧,有什么问题,随时来找我,你说的那个旱地的情况,我这两天会抽出时间解决。”
一夜无话。
第二天早上6点。
一阵急促的哨声在帐篷营地响了起来。
“集合!集合!”秦大春扯着嗓子在营地大声呼喊,“最后一个入列的没有早饭吃!”
不到五分钟,新兵排居然全员集合完毕!
这个速度让秦书生有些意外,这是第一次紧急集合,秦书生内心是没有抱太多期望的。
看到远处的田地里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劳作,秦书生才恍然大悟。
这个时候的晚上因为没有照明,是没有任何的夜生活的,至于蜡烛或者油灯,普通人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舍得使用的。
没有夜生活,他们就都保持着早睡早起的作息习惯,所以,早上6点对他们来讲已经很晚了,营地里面大部分人都提前起来了。
秦书生走上前,帮着那些没有穿戴整齐的新兵,整理衣服或者帽子。
转了一圈,再次来到众人面前:“全体都有,立正!”
“向右看齐!”
哗哗啦啦!
“早饭前咱们进行一项热身运动,围绕村子主路跑一圈回到这里,最后3名没有早饭吃!”
跑步是最基础的锻炼方式,除了能锻炼体能,还能锻炼意志力,秦书生也跟在队伍里面一起跑。
当然,他主要是为了锻炼体能,毕竟好的身体素质是一切事情的基础。
秦书生之前目测了一下,围绕村子主路一圈,大概是2000米左右,这个距离还是非常考验自身体能的。
没有经过长时间训练的普通人,一般800米的中长跑,都很难坚持下来。
一开始秦书生特意跑在最前面,压制着整个队伍的速度,因为他担心这些新兵不懂,一旦一开始消耗太多体能的话,后面的路别说跑回来,就算用走都很困难。
沿路跑过的时候,那些村民们都停下了手上的工作,带着好奇的目光盯着他们。
这一群衣着打扮怪异的年轻人,深深的吸引着他们的好奇心。
有些村民还在人堆里面四处张望,想寻找自己的孩子在哪里。
迷彩服本身就有迷惑视线的作用,现在几十号人都身穿统一的迷彩服,还戴着帽子,想快速找到自家孩子,确实有些困难。
“当家的,娃子们穿的是啥衣服,我咋从没见过咧?”一个妇人满脸疑惑。
她身边的男人没好气的说道:“你管他是啥衣服咧,能遮住腚就是好衣服。”
弯下腰,继续今天的劳作。
跑步还不到一半的时候,整个队伍的速度都开始慢了下来,就连秦书生也开始觉得吃力。
他现在的这具身体也很瘦弱,唯一的亮点,就是现在这具身子,还没被酒色所掏空。
秦书生将位置让给秦大春,让他在前面带队,秦书生自己则放慢了速度,开始观察整支队伍的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