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清酒心中烦闷,她初来乍到异世界,所有的旖旎心思,全都扑在一个叫白静雪的人身上。
她既不能不顾青红皂白,一心为了自己的安危,便南上求援,负了净雪另娶他人。
又担忧着离王会不会因为自己不明原因的逃婚,便毁了清誉,搞得他再也难以婚配到好人家。
如果真是那般,她可就罪过大了。
前世的柳清酒,草莽杀伐的军旅生涯占了她生命的一大半,这短短的路程,于她来说,真真算不得什么。
现下的她却是换了一具躯壳,这具躯壳,在变故到来之前,却是一位实打实,娇娇滴滴,养在深闺的千金小姐。
没走几里路,柳清酒的三寸金莲上便起了好几个大血泡,就连心肺都开始隐隐作痛。
锦书小心的扶了她坐在路旁的大石头上,给她脱了绣鞋,又从随身携带的麻布包里找出一根尖尖的缝衣针来,将血泡挑破上药。
这一系列操作下来,柳清酒愣是眉头都没皱上一下。
锦书不由得诧异:“这起变故,倒是让小姐变得坚强起来了。”
之前的小姐,便是被绣花针,扎破了指尖,冒出一丁点儿的血珠儿,她都要捧着她那纤纤玉指,哭哭啼啼上半日呢!
柳清酒掩盖在黄土之下的娇嫩脸蛋儿不由得红了一红,她不自在的嗤笑一声道:“这便叫坚强?”
在她看来,这么大一个女人,愣是娇气的还不如一个男子,更不如锦书一个小孩子,她都想要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算了!
上辈子,上上辈子加起来,她都没有这般丢过人。
如果不是脚上的伤不治疗,很可能会引起脓肿溃烂,她才不会在意这么点儿小伤。
归根究底,还是现在的这具躯壳实在太弱,这么点儿小伤,如果放在前世,就和被蚊子叮了一口没什么区别。
锦书瞧着她这副模样儿便来气,好好地为什么非要逞强?直接去京城找了离王给小姐撑腰不就好了。
任凭大夫人的人马如何寻她们麻烦,离王府总能护她们周全吧?
上好了药,柳清酒从包裹里拿出一个白胖胖的大馒头,掰下一大半塞进了嘟着嘴生闷气的小丫头嘴里,说:“堂堂女子,为什么总想着找个软弱的男子来撑腰?”
剩下的小半拉馒头塞进自己的嘴里,却还不忘拿手指头去点醒锦书:“女人做到你这个份上,也忒没骨气了些。”
生咽着馒头的锦书不只是被馒头噎到了,还被气哭了,她好绝望啊!她家小姐这疯病,究竟何时才能好呀!
主仆两人,风餐露宿了约莫五六日后,终于走出了森森密林,瞧见了村庄的影子。
村庄的屋舍皆是草胚秸秆筑成,不见得多结实,却是眼见得有多穷困,柳清酒和锦书已经连日来没有好吃好睡,此时此刻,也不会挑剔。
在付了村长一些银钱后,村长夫妇便热情地奉上了一粥一菜,并一床稻草被褥,主仆俩狼吞虎咽的吃了,终于算是睡了一个好觉。
次日睡醒后,柳清酒推开摇摇晃晃的窗子,瞧见村庄里枭枭炊烟升起,伴着鸟叫虫鸣,远处的高山掩在层层云雾里,碧波似的瀑布从天而降,淌下山来,给了这个不富裕的村庄一湾活水,无声的供养着他们生命的源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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